公司经营范围危险废物经营从事什么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危险废物经营指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的活动。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从事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危险废物经营 及相关附属的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均使用危险废物经营的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经许可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密封药瓶、玻璃药瓶,导丝,棉签、棉球、输液贴,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以及相关技术可处理的病理性废物);使用硝酸进行钝化产生的废酸液;锌黄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使用酸进行催化(化学镀)产生的废酸液;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使用铬酸进行塑料表面粗化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1,1,1-三氯乙烷生产过程中蒸汽汽提塔产生的残余物;石油产品加氢精制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再生净化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残渣、过滤残渣、废过滤吸附介质;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介质;氧化铬绿颜料生产过程中烘干产生的残渣;使用氯化亚锡进行敏化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使用氰化物剥落金属镀层产生的废物;900-402-06和900-404-06中所列废物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铬绿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生产、配制和装填铅基起爆药剂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有机树脂类废物;有机氰化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焦油和其他焦油;含有或沾染PCBs、PCTs和PBBs的废弃包装物及容器;使用氢氧化钙、硫化钠进行浸灰产生的废碱液;仲钨酸铵生产过程中碱分解产生的碱煮渣(钨渣)、除钼过程中产生的除钼渣和废水处理污泥;邻二甲苯法生产邻苯二甲酸酐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和轻馏分;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不包括利用生物技术合成氨基酸、维生素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合成、酯化、缩合等工序产生的废催化剂;使用高锰酸钾进行钻孔除胶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甲苯硝基化合物羰基化法、甲苯碳酸二甲酯法生产甲苯二异氰酸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萘法生产邻苯二甲酸酐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和轻馏分;使用氯化锌、氯化铵进行敏化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水银电解槽法生产氯气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苯氧化法生产顺丁烯二酸酐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粗锌精炼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废酸;甲拌磷生产过程中二乙基二硫代磷酸过滤产生的残余物;使用含砷、铬等无机防腐剂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汞矿采选过程中产生的尾砂和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氯乙烷生产过程中的塔底残余物;含氰热处理炉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内衬;使用碱进行氧化膜浸蚀产生的废碱液;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清洗金属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煤油、柴油、汽油及其他由石油和煤炼制生产的溶剂油;使用铬酸进行钻孔除胶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合成气加压催化生产甲醇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无机氟化物废物;其他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废吸附剂;使用显影剂、氢氧化物、偏亚硫酸氢盐、醋酸进行胶卷显影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焦炭生产过程中熄焦废水沉淀产生的焦粉及筛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含醚废物;氯乙烯生产过程中吸附汞产生的废活性炭;氯乙烯单体生产过程中蒸馏产生的重馏分;电解铝过程中产生的盐渣、浮渣;废弃的含汞催化剂;醋酸丙烯酯法生产环氧氯丙烷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铅锌冶炼过程中,锌浸出液净化产生的净化渣,包括锌粉-黄药法、砷盐法、反向锑盐法、铅锑合金锌粉法等工艺除铜、锑、镉、钴、镍等杂质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异丙苯法生产苯酚和丙酮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2,4,5-三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四氯苯蒸馏产生的重馏分及蒸馏残余物;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破碎分选回收金属后产生的废树脂粉;使用防锈油进行铸件表面防锈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防锈油;含碲废物;锂电池隔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白油;苯硝化法生产硝基苯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其他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残渣、中间体废物;异戊烷(异戊烯)脱氢法生产异戊二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除农药以外其他有机磷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苯胺生产过程中苯胺萃取工序产生的蒸馏残渣;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金属、塑料的定型和物理机械表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蜡和润滑油;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农药废物;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磷化、出光、化抛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废洗涤液、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含锌废物;石棉矿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弃的铅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有机磷化合物废物;固体废物焚烧过程中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其他电镀工艺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炼焦副产品回收过程中萘、粗苯精制产生的残渣;其他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机卤化物废物(不包括HW06类);医药废物;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精馏炉产生的锌渣;氨化法、还原法生产邻苯二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铜、锌、铅冶炼过程中烟气制酸产生的废甘汞,烟气净化产生的废酸及废酸处理污泥;采用碳酸二甲酯法生产甲苯二异氰酸酯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甲乙酮与氨催化加氢生产2-氨基丁烷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乙醛缩合加氢生产丁二醇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使用铬酸镀铬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石油炼制过程产生的废碱液及碱渣;四氯乙烷催化脱氯化氢生产三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含有机卤化物废物;废弃的粘合剂和密封剂;使用含铬、铅的稳定剂配制油墨过程中,设备清洗产生的洗涤废液和废水处理污泥;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使用有机溶剂、光漆进行光漆涂布、喷漆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轻油精炼过程中的废水池残渣;使用硫酸进行酸性碳化产生的废酸液;丙烯腈生产过程中废水汽提器塔底的残余物;病理性废物;使用氰化物进行浸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液;甲醇和氨气催化合成、蒸馏制备甲胺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蒸馏工艺产生的蒸馏残余物;使用铜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铜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丙烯腈生产过程中乙腈精制塔底的残余物;苯酚和甲醇合成2,6-二甲基苯酚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石油炼制废水气浮、隔油、絮凝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和污泥;拆船过程中产生的石棉废物;含酚废物;使用氢氟酸进行蚀刻产生的废蚀刻液;铜火法冶炼烟气净化产生的收尘渣、压滤渣;含爆炸品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农药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原料及废弃产品;药物性废物;使用铬酸进行阳极氧化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及废水处理污泥;铍及其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渣、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铅锌冶炼过程中,鼓风炉炼锌锌蒸气冷凝分离系统产生的鼓风炉浮渣;有色金属火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焦油状残余物;萘磺化生产萘酚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显(定)影剂、正负胶片、像纸、感光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使用钯和锡盐进行活化处理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强碱性擦洗粉、清洁剂、污迹去除剂以及其他废碱液、固态碱及碱渣;铅再生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含钡废物;苄基氯生产过程中苄基氯蒸馏产生的蒸馏残渣;热处理含氰废物;含硒废物;苯直接氯化生产氯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2,4-二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2,6-二氯苯酚残余物;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多氯(溴)联苯类废物;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镀层剥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槽渣及废水处理污泥;油漆、油墨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颜料、油墨的有机溶剂废物;焚烧处置残渣;糠醛脱羰制备呋喃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金属羰基化合物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羰基化合物成分的废物;硫砷化合物(雌黄、雄黄及硫砷铁矿)或其他含砷化合物的金属矿石采选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水压机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使用磷酸进行磷化产生的废酸液;含锑废物;新化学物质废物;粗铅精炼过程中产生的浮渣和底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和废水分离器产生的废物;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精馏、分离、精制等工序产生的釜底残液、废过滤介质和残渣;电解铝过程中电解槽维修及废弃产生的废渣;使用显影剂进行印刷显影、抗蚀图形显影,以及凸版印刷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含铜废物;其他精炼、蒸馏和热解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焦油状残余物;内燃机、汽车、轮船等集中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二氯乙烯单体生产过程中蒸馏产生的重馏分;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废弃产品及中间体;过氧化法生产环氧丙烷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含铬废物;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催化重整生产高辛烷值汽油和轻芳烃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使用氰化物进行金属热处理产生的淬火池残渣;轻油回收过程中蒸馏、澄清、洗涤工序产生的残渣;使用硫酸铜进行敷金属法镀铜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及废水处理污泥;使用酸进行电解抛光处理产生的废酸液;氧化铬绿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氰化物热处理和退火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残渣;铅锌冶炼过程中,阴极锌熔铸产生的熔铸浮渣;铝火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初炼炉渣;羟丙腈氨化、加氢生产3-氨基-1-丙醇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使用硝酸银、碱、甲醛进行敷金属法镀银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热镀锌过程中产生的废熔剂、助熔剂和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乙烯氯醇法、氧化法生产环氧乙烷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车辆制动器衬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棉废物;有关部门依法收缴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乙烯溴化法生产二溴乙烯过程中产品精制产生的蒸馏残渣;铊及其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渣、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丁烷液相氧化生产醋酸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甲苯空气氧化生产苯甲酸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硫化铜矿、氧化铜矿等铜矿物采选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氯丹生产过程中六氯环戊二烯过滤产生的残余物;醚及醚类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醚类残液、反应残余物、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二硝基甲苯加氢法生产甲苯二胺过程中干燥塔产生的反应残余物;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焙烧矿热酸浸出黄钾铁矾法产生的铁矾渣;使用金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金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乙烯基双二硫代氨基甲酸及其盐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滤、蒸发和离心分离残余物及废水处理污泥;碱法制浆过程中蒸煮制浆产生的废碱液;摄影扩印服务行业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铬铁矿生产铬盐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物;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料和吸附剂;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乙醛氧化生产醋酸蒸馏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铁铬合金生产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900-402-06和900-404-06中所列废物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其他过滤吸附介质;乙烯氧化生产环氧乙烷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使用铅盐和铅氧化物进行显像管玻璃熔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渣;有机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联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由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使用氢氧化钠、锌粉进行贵金属沉淀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及废水处理污泥;使用碱溶液进行碱性清洗、图形显影产生的废碱液;含镍废物;锑金属及粗氧化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渣和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原料药;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石油炼制过程中隔油池产生的含油污泥,以及汽油提炼工艺废水和冷却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含镉废物;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废油、油泥及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卤素和卤素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使用含重铬酸盐的胶体、有机溶剂、黏合剂进行漩流式抗蚀涂布产生的废渣及废水处理污泥;石油精炼过程中产生的酸焦油和其他焦油;铁蓝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石油炼制过程中进油管路过滤或分离装置产生的残渣;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及吸附剂;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废弃滤料及吸附剂;使用轧制油、冷却剂及酸进行金属轧制产生的废矿物油;电石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单体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使用碱进行清洗产生的废碱液;使用碱进行电镀阻挡层或抗蚀层的脱除产生的废碱液;镍氢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液晶显示板或集成电路板的生产过程中使用酸浸蚀剂进行氧化物浸蚀产生的废酸液;采用氰化物进行黄金选矿过程中产生的氰化尾渣和含氰废水处理污泥;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反应基和培养基废物;900-401-06中所列废物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其他过滤吸附介质;除农药以外其他有机磷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产品研磨和包装工序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地面清扫废物;钼酸橙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感光材料废物;使用硝酸剥落不合格镀层及挂架金属镀层产生的废酸液;铅锌冶炼过程中,氧化锌浸出处理产生的氧化锌浸出渣;使用羧酸肼生产1,1-二甲基肼过程中产品分离产生的残渣;爆炸性废物;使用酸进行铜氧化处理产生的废液及废水处理污泥;石油产品催化裂化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线路板制造过程中电镀铅锡合金产生的废液;溴甲烷生产过程中反应器产生的废水和酸干燥器产生的废硫酸;合成气合成、甲烷氧化和液化石油气氧化生产甲醇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水银电解槽法生产氯气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使用镉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镉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卤素和卤素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电解装置拆换产生的含石棉废物;废药物、药品;石油产品加氢裂化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精(蒸)馏残渣;芳烃及其衍生物氯代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苯泵式消化生产硝基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生物药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废腈纶高温高压水解生产聚丙烯腈-铵盐过程中产生的过滤残渣;使用铬鞣剂进行铬鞣、复鞣工艺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使用各种颜料进行着色过程中产生的废颜料;邻二甲苯氧化法生产邻苯二甲酸酐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硫废液;含汞废物;镀锡及焊锡回收工艺产生的废矿物油;乙拌磷生产过程中甲苯回收工艺产生的蒸馏残渣;使用铬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黑铬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二硝基甲苯加氢法生产甲苯二胺过程中产品精制产生的重馏分;使用遮盖油、有机溶剂进行遮盖油的涂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或萃取剂使用后废弃的有毒有机溶剂,包括苯、苯乙烯、丁醇、丙酮;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天然气开采所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乙炔气相合成、氧氯化生产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硝基苯催化加氢法制备苯胺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使用硫酸进行酸蚀产生的废酸液;使用酸进行清洗产生的废酸液;多晶硅生产过程中废弃的三氯化硅和四氯化硅;使用镀铜液进行化学镀铜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铬铁矿生产铬盐过程中产生的铝泥;铜火法冶炼电除雾除尘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废电路板(包括废电路板上附带的元器件、芯片、插件、贴脚等);钢的精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性洗液;热处理工艺中产生的含钡盐浴渣;铝火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易燃性撇渣;废矿物油裂解再生过程中产生的裂解残渣;碲及其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渣、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含铅废物;废纸回收利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脱墨渣;使用镍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镍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以重铬酸钠和浓硫酸为原料生产铬酸酐过程中产生的含铬废液;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煤焦油精炼过程中焦油储存设施中的焦油渣;焦炭生产过程中煤气净化产生的残渣和焦油;酚及酚类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吸附介质、废催化剂、精馏残余物;使用氰化物进行表面硬化、碱性除油、电解除油产生的废物;表氯醇生产过程中精制塔产生的蒸馏残渣;铁铬合金生产过程中金属铬冶炼产生的铬浸出渣;铅锌冶炼过程中,粗铅火法精炼产生的精炼渣;木材防腐剂废物;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反应基和培养基废物(不包括利用生物技术合成氨基酸、维生素过程中产生的培养基废物);使用酸进行电解除油、酸蚀、活化前表面敏化、催化、浸亮产生的废酸液;青铜生产过程中浸酸工序产生的废酸液;乙炔法生产醋酸乙烯酯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合成、酯化、缩合等工序产生的废母液;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温度计、废含汞血压计、废含汞真空表和废含汞压力计;铬铁硅合金生产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二氧化硫氧化生产硫酸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表面处理废物;有机氰化物生产过程中催化、精馏和过滤工序产生的废催化剂、釜底残余物和过滤介质;有机氰化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及反应残余物;900-401-06中所列废物分馏再生过程中产生的高沸物和釜底残渣;铬铁矿生产铬盐过程中产生的芒硝;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含多氯联苯(PCBs)、多氯三联苯(PCTs)、多溴联苯(PBBs)的电容器、变压器;报废机动车拆解后收集的未引爆的安全气囊;甲醇氯化生产甲烷氯化物过程中产生的釜底残液;清洗矿物油储存、输送设施过程中产生的油/水和烃/水混合物;甲苯氯化水解生产邻甲酚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乙烯法制乙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甲苯连续光氯化法、无光热氯化法生产氯化苄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铁粉还原硝基苯生产苯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环氧乙烷直接水合生产乙二醇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使用五氯酚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有机氰化物废物;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药物和药品(不包括HW01、HW02、900-999-49类);甲烷氯化生产甲烷氯化物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强酸性擦洗粉、清洁剂、污迹去除剂以及其他废酸液及酸渣;炼焦过程中澄清设施底部的焦油渣;其他有机卤化物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液、废过滤吸附介质、反应残余物、废水处理污泥、废催化剂(不包括上述HW06、HW39类别的废物);使用镀镍液进行镀镍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苯胺、乙酸酐或乙酰苯胺为原料生产对硝基苯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钡化合物(不包括硫酸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渣、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反应残余物、废水处理污泥;热处理渗碳炉产生的热处理渗碳氰渣;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联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1,1,1-三氯乙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无机氰化物废物;丙烯腈生产过程中乙腈蒸馏塔底的残余物;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剥离下的树脂状、粘稠杂物;损伤性废物;焦炭生产过程中粗苯精制产生的残渣;含有PCBs、PCTs和PBBs的电力设备的清洗液;水合法、发酵法生产乙醇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卤素和卤素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汞硫酸钡污泥;铅锌冶炼过程中,阴极铅精炼产生的氧化铅渣及碱渣;二硝基甲苯加氢法生产甲苯二胺过程中产品精制产生的轻馏分;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不包括HW03、900-999-49);其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棉废物;对氯苯胺氨解生产对硝基苯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异丁烯和甲醇催化生产甲基叔丁基醚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氢氧化钙、氨水、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的生产、配制中产生的废碱液、固态碱及碱渣;使用氰化物和双氧水进行化学抛光产生的废物;四氯化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和重馏分;对苯二酚氧化生产二甲氧基苯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聚乙烯合成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氧化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渣;铅锌冶炼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甲苯二异氰酸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和离心分离残渣;使用杂酚油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丙烯腈合成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使用显影剂进行胶卷显影,定影剂进行胶卷定影,以及使用铁氰化钾、硫代硫酸盐进行影像减薄(漂白)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含有石棉的废绝缘材料、建筑废物;硫化锌矿常压氧浸或加压氧浸产生的硫渣(浸出渣);1,1,1-三氯乙烷生产过程中蒸馏产生的重馏分;电影厂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其他有机卤化物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淘汰、废弃的产品(不包括上述HW06、HW39类别的废物);使用铬化合物进行抗蚀层化学硬化产生的废渣及废水处理污泥;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过期原料;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镍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及不合格、淘汰、废弃的产品;使用油墨和有机溶剂进行丝网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900-402-06和900-404-06中所列废物分馏再生过程中产生的釜底残渣;乙烯和丙烯为原料,采用茂金属催化体系生产乙丙橡胶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其他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硫酸和亚硫酸、盐酸、氢氟酸、磷酸和亚磷酸、硝酸和亚硝酸等的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酸及酸渣;冷冻压缩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冷冻机油;石油炼制过程中溶气浮选工艺产生的浮渣;乙烯法制乙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次要馏分;氯乙烯生产过程中含汞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及吸附剂;油墨的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蚀刻液;废燃料油及燃料油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油泥;铜火法冶炼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炸药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β-苯胺乙醇法生产靛蓝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含汞电光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荧光粉和废活性炭;金属热处理工艺盐浴槽釜清洗产生的含氰残渣和含氰废液;甲醇空气氧化法生产甲醛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过程中剥离下的废油漆、染料、涂料;使用氰化物进行金属热处理产生的淬火废水处理污泥;铅锌冶炼过程中,炼铅鼓风炉产生的黄渣;乙烯直接氯化生产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废催化剂;橡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油;偏二氯乙烯氢氯化法生产1,1,1-三氯乙烷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碱性锌锰电池、锌氧化银电池、锌空气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锌浆;其他废物;四氯化碳生产过程中的重馏分;苯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铅锌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甲苯苯甲酸法生产苯甲酰氯产品精制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铬铁矿生产铬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染料、涂料废物;使用酸进行电解除油、金属表面敏化产生的废酸液;烷烃脱氢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皮革切削工艺产生的含铬皮革废碎料;石油炼制换热器管束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离子交换装置再生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炼焦副产品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池残渣;使用硝酸进行钻孔蚀胶处理产生的废酸液;汞再生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含汞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废活性炭和污泥;煤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或萃取剂使用后废弃的易燃易爆有机溶剂,包括正己烷、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1,2,4-三甲苯、乙苯、乙醇、异丙醇、乙醚、丙醚、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酸丁酯、苯酚;铬铁矿生产铬盐过程中产生的铬渣;感染性废物;石油产品催化重整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危险废物;石棉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棉尘、废石棉;电石乙炔法生产醋酸乙烯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氯苯生产过程中的蒸馏及分馏残渣;石油炼制过程产生的废酸及酸泥;使用碱进行清洗除蜡、碱性除油、电解除油产生的废碱液;乙烯直接氯化生产二氯乙烷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含铍废物;废矿物油再生过程中产生的酸焦油;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氯丹氯化反应器的真空汽提产生的废物;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阻挡层涂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锌再生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三硝基甲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红水、红水,以及废水处理污泥;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农药产品;硫酸法生产钛白粉(二氧化钛)过程中产生的废酸;石油初炼过程中储存设施、油-水-固态物质分离器、积水槽、沟渠及其他输送管道、污水池、雨水收集管道产生的含油污泥;危险废物等离子体、高温熔融等处置过程产生的非玻璃态物质和飞灰;乙烯溴化法生产二溴乙烯过程中废气净化产生的废液;石墨作阳极隔膜法生产氯气和烧碱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乙烯氧氯化法生产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石棉废物;化学性废物;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或萃取剂使用后废弃的其他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有机溶剂;酚及酚类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和反应残余物;甲苯二胺光气化法生产甲苯二异氰酸酯过程中溶剂回收塔产生的有机冷凝物;异丙苯催化脱氢生产α-甲基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焙烧矿热酸浸出黄钾铁矾法、热酸浸出针铁矿法产生的铅银渣;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或萃取剂使用后废弃的含卤素有机溶剂,包括四氯化碳、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为防治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置的废物;煤焦油分馏、精制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二硝基甲苯还原催化生产甲苯二胺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炼焦及煤焦油加工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产生的对人类或环境影响不明的化学物质废物;甲苯光气法生产苯甲酰氯产品精制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α-氯甲苯、苯甲酰氯和含此类官能团的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乙烯溴化法生产二溴乙烯过程中产品精制产生的废吸附剂;β-羟基丙腈催化加氢生产3-氨基-1-丙醇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煤气生产行业煤气净化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渣;碳五馏分分离生产异戊二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焙烧矿热酸浸出针铁矿法产生的针铁矿渣;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溢出废油或乳剂;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电炉炼钢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使用氢氧化钠进行丝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碱液;含砷废物;镍镉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铅锌冶炼过程中,铅电解产生的阳极泥及阳极泥处理后产生的含铅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除农药以外其他有机磷化合物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天然气除汞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含汞废物;显(定)影剂、正负胶片、像纸、感光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及废水处理污泥;化学合成法生产异戊二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使用铅箔进行烤钵试金法工艺产生的废烤钵;硒及其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渣、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使用氢氧化钠进行煮炼过程中产生的废碱液;使用锌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锌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磷酸酯抗燃油;使用硬脂酸铅进行抗黏涂层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炼焦和炼焦副产品回收过程中焦油储存设施中的焦油渣;水银电解槽法生产氯气过程中盐水精制产生的盐水提纯污泥;二硝基甲苯加氢法生产甲苯二胺过程中产品精制产生的废液;石油炼制过程中澄清油浆槽底沉积物;铅锌冶炼过程中,提取金、银、铋、镉、钴、铟、锗、铊、碲等金属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含有PCBs、PCTs和PBBs的电力设备中废弃的介质油、绝缘油、冷却油及导热油;废弃的镍催化剂;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木材防腐化学品;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及原料药;煤沥青改质过程中产生的闪蒸油;含汞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汞废浆层纸、含汞废锌膏、含汞废活性炭和废水处理污泥;芳烃及其衍生物氯代反应过程中氯气和盐酸回收工艺产生的废液和废吸附剂;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其他行业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炼焦过程中蒸氨塔产生的残渣;苯和丙烯生产苯酚和丙酮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无机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使用淬火油进行表面硬化处理产生的废矿物油;含铊废物;石棉建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棉尘、废石棉;铜板蚀刻过程中产生的废蚀刻液及废水处理污泥;含有隔膜、热绝缘体等石棉材料的设施保养拆换及车辆制动器衬片的更换产生的石棉废物;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石油开采所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乙苯脱氢生产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与反应罐及容器清洗废液;氢氰酸法生产原甲酸三甲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混汞法提金工艺产生的含汞粉尘、残渣;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焙烧矿常规浸出法产生的浸出渣;电石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苯酚、三甲苯水解生产4,4'-二羟基二苯砜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铬黄和铬橙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煤气生产过程中煤气冷凝产生的煤焦油;苯和乙烯直接催化、乙苯和丙烯共氧化、乙苯催化脱氢生产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废碱;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含汞温度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液体催化剂;二甲苯临氢异构化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危险废物焚烧、热解等处置过程产生的底渣、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底渣除外);使用显影剂、汞化合物进行影像加厚(物理沉淀)以及使用显影剂、氨氯化汞进行影像加厚(氧化)产生的废液及残渣;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除农药以外其他有机磷化合物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吸附介质;铜再生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硫铁矿制酸过程中烟气净化产生的酸泥;聚丙烯合成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树脂、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线路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蚀铜液;有色金属冶炼废物;采用烷基化反应(歧化)生产苯、二甲苯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900-401-06中所列废物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废电池;废原电池;废蓄电池;原电池废碎料;蓄电池废碎料;废铅蓄电池;加氢催化剂。
温馨提示:该经营范围是后置许可经营项目,注册公司的时候可以先把该经营范围写到营业执照上,但是开展业务经营的时候需要先去相关部门取得许可之后才能从事该业务。